①. 設備(bei)上(shang)開停工(gong)用的放(fang)(fang)空管(guan)可就地(di)向大(da)氣排(pai)放(fang)(fang),放(fang)(fang)空管(guan)的高(gao)度(du)應高(gao)出操作平臺2.2m以上(shang)。放(fang)(fang)空口不得朝(chao)向鄰近設備(bei)或有人通(tong)過的地(di)方。
②. 設備和管道上的可燃(ran)氣(qi)(qi)體安全泄壓裝置允許(xu)向(xiang)大氣(qi)(qi)排放時,應符合下列要(yao)求:
a. 排放管口不(bu)得朝向鄰近設備(bei)或有人通過(guo)的地區。
b. 排放管(guan)口的高度(du)應高出以安全(quan)泄(xie)壓裝置為中心,半(ban)徑為8m的范(fan)圍內(nei)的操作(zuo)平(ping)臺或建筑物頂(ding)3m以上。
③. 設備和管道上的(de)蒸汽及其他非(fei)可燃介質安全泄壓裝置(zhi)向大氣(qi)排(pai)放時,應符(fu)合下列要求:
a. 排放管(guan)口(kou)不得朝向鄰近(jin)設(she)備或(huo)有人通(tong)過的(de)地區。
b. 操作壓力大于4.0MPa蒸汽(qi)管道(dao)的(de)排放(fang)管口(kou)的(de)高(gao)度應高(gao)出以安全(quan)泄(xie)壓裝置為中(zhong)心,半徑為8m范(fan)圍內的(de)操作平臺或(huo)建筑物頂(ding)3m以上。
c. 操作壓力為0.6~4.0MPa蒸汽管道的排放管口的高度宜(yi)高出以安全(quan)泄壓裝置為中心,半徑為4m范圍內的操作平(ping)臺或建筑物頂3m以上。
d. 操作(zuo)壓力小于0.6MPa的蒸汽及(ji)其(qi)他非可(ke)燃介質管道(dao)排(pai)放管口高度宜高出鄰近操作(zuo)平臺或建筑(zhu)物(wu)頂2.2m以上。
e. 工業用水管(guan)道上(shang)的放空管(guan)口宜(yi)就(jiu)地(di)朝下排(pai)放。
④. 蒸汽透平的蒸汽入口管道上游靠近閥門(men)處宜設置分液包的放凈口。
⑤. 壓(ya)縮機吸氣管道上的最低點應設置帶閥(fa)門(men)的放凈口。
⑥. 泵入口管(guan)道上的最低點(dian)和泵出口切斷閥后(hou)的最低點(dian)應設(she)置帶閥門的放(fang)凈(jing)口。
⑦. 容器設備(bei)上(shang)的放(fang)空(kong)管除(chu)作為進料(liao)呼(hu)吸(xi)用外,應設置(zhi)(zhi)切(qie)斷閥(fa),閥(fa)門宜直接與設備(bei)管口相接。當只安裝一個切(qie)斷閥(fa)時,其端部宜設置(zhi)(zhi)絲堵、管帽或法蘭(lan)蓋密封。
⑧. 凡向大(da)氣排放的放空管道,宜設置低點放凈口(kou),如(ru)圖2.98所(suo)示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