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法(fa)蘭系列標準而(er)言(yan):一類是(shi)以200℃作(zuo)為(wei)計算基準溫度(du),而(er)壓力等級(ji)按PN0.1、PN0.25、PN0.6、PN1.0、PN1.6、PN2.5、PN4.0、PN6.3、PN10.0、PN16.0、PN25.0、PN40.0等分級(ji)的(de)“歐式(shi)法(fa)蘭”。另一類則(ze)是(shi)以大約430℃(對Class 150級(ji)則(ze)是(shi)300℃)作(zuo)為(wei)計算基準溫度(du),而(er)壓力等級(ji)按PN2.0(Class 150)、PN5.0(Class 300)、PN6.8(Class 400)、PN10.0(Class 600)、PN15.0(Class 900)、PN25.0(Class1500)、PN42.0(Class 2500)分級(ji)的(de)“美式(shi)法(fa)蘭”。


  無論是管子還是法蘭,上述的兩個系列或兩個體系是不能相互混用的。


  常用壓(ya)力管道應用標準體(ti)系配伍見(jian)表4-7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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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上述各標準(zhun)體系間(jian)的標準(zhun)配合時應注意(yi)下面一(yi)些問題(ti)。


 ①. GB法(fa)蘭與SH法(fa)蘭,兩者引用(yong)的(de)材料標準不盡相同。


 ②. SH標準體系中引用API閥門時,應注意兩者的溫度-壓力值的差別。尤其是碳素鋼和鉻鉬鋼材料,由于兩者應用的材料的可比性較差,往往會出現這種情況:對同一個公稱壓力等級,SH法蘭卻比同一溫度下API閥門的許用壓力值低很多,此時就應適當提高法蘭材料的強度等級,否則會造成閥(fa)門(men)能力的浪費。


 ③. GB和SH標準體系(xi)中(zhong),管(guan)子尺寸(cun)系(xi)列有少量的(de)差異,應(ying)用(yong)時應(ying)加以注意。